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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表彰2018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3-04 16:05:03   浏览:

    洛师工〔20194

    各分工会:

    2018年度,我校广大女职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和激励广大女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状态主动作为、建功立业, 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2019]2号文件精神,在各分工会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评选审核通过,决定对文学院刘文俊等36位女职工授予“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立足岗位再创佳绩。希望全校广大女职工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当代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发挥优势,释放潜能,增强本领,锐意进取,在全面实现学校“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中彰显妇女力量,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18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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