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师工〔2015〕14号
洛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关于做好我校第三届“两委”委员候选人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经校党委批准,我校第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将于今年7月上旬召开。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我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为了做好 “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数设置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经校党委批准,我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按照“委员会委员的差额率为5%”的要求,候选人为16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候选人3名。
二、推荐条件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级工会干部和会员代表组成;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具有财务会计或审计专长的会员代表或会员组成。
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3.关心学校改革与发展,有主人翁责任感,顾全大局,办事公道,廉洁奉公;
4.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5.熟悉和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民主管理能力;
6.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还应具备财务、会计或审计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工作能力。
推荐的“两委”候选人,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注意要有利于工会四项职能的履行和工会工作的开展。如:“维权”和民调、劳动竞赛和文体活动等都要有懂业务的人参与,另外,还要考虑委员的分布,保持教学单位和管理部门,教学单位之间的平衡等。
三、推荐程序
1.各分工会应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本分工会会员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我校第三届“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数不得超过“两委”委员候选人的设置数)。经各分工会委员会讨论,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在向全体会员公布的同时,填好表格(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6月26日前报校工会。
2.各分工会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时,原则上本分会的委员候选人不得多于1人。
3.校第二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各分工会的推荐情况,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后,报校党委审批。
4.学校党委批准后,由校工会将候选人建议名单交第三届“双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再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并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附件:1.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2.第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洛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6月18日
附件1
洛阳师范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推荐分工会:(分党委公章) 分工会主席签名: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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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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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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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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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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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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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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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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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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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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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洛阳师范学院第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推荐分工会:(分党委公章) 分工会主席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