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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服务中心质检督查通报制度

来源: 发布者: 2024年08月26日 10:54点击:

为做好各餐厅日常服务的检查工作,确保餐厅饭菜质量、服务质量和食品、环境卫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范围

1.食品卫生

1)检查仓库食品原料验收存储情况。

2)结合配送部检查各供应商供货门市和生产地点的卫生状况。

3)检查各摊位是否有私自购进中心禁止的原材料。

4)检查各窗口食品加工过程是否规范。

2.环境卫生

1)各餐厅后厨、操作间卫生(包括门、售饭窗口、地面、墙面、水池、灶具、操作台、售饭台、油烟系统等)。

2)各餐厅大厅整体卫生,确保餐厅内干净整洁。

3)各餐厅吧台内整体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4)检查餐厅周边卫生(主要是门前广场、垃圾道口及自行车存放)。

3.个人卫生

1)员工工作衣帽必须保持样式统一、干净整洁、无破损。

2)员工必须遵守行为规范,男员工不得留长发,戴饰物,女员工不得化浓艳妆,带饰物。

3)检查员工售饭期间是否按规定佩戴口罩和手套。

4.饭菜质量

1)每周不定期抽查各售饭窗口的饭菜质量,并详细填写饭菜质量抽查记录。

2)每月由质检牵头对餐厅饭菜质量进行抽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3)各餐厅月末需将饭菜质量抽查情况汇总报中心办公室。

5.服务质量

1)检查售饭期间各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避免与顾客发生矛盾。

2)处理顾客在就餐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认真记录。

三、工作程序

1)各餐厅质检员按照检查范围,每天对餐厅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填写《日常工作检查记录》。

2)各餐厅食品安全员将需要通报的问题汇总,报质检科。

质检将各餐厅质检员检查的问题归类汇总,草拟《质检督查通报》,并报部门分管中心负责人审批。

4)中心分管负责人审核《质检督查通报》后,责成质检员发放,并报中心办公室备案。

5)质检科填写《饮食服务中心质量检查记录清单》报中心质量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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