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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发布作者:yjs |  发布时间:2023-04-05 09:51:48 |  访问量: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要求,以及教育部、河南省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调剂基本条件

(一)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生初试成绩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A类考生要求,且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接收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外国语科目调入的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所要求的初试报考的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非目录中列出的外国语的语种不可调剂。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学院会在一定时间内,根据思想品德素质、初试分数、学科专业背景、学术科研能力、获奖情况、社会实践能力、第一志愿报考情况等方面综合择优选拔调剂考生,最终确定复试资格。

(二)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在不违反调剂规则前提下,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基础上,实施调剂工作(含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调剂要求、调剂考生复试安排等)。调剂要求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

(四)学校按批次发布调剂计划余额,每批次持续发布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同一批次且一志愿报考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复试名单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处审核。

三、申请调剂程序要求

(一)我校接收考生申请调剂时间为调剂系统开通时间至430日。期间我校会及时更新缺额信息,根据调剂系统考生报名情况和调剂计划完成情况开启和关闭调剂系统。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二)申请调剂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准确填报调剂志愿,否则无法完成调剂。

(三)学校通过研招网后台向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信息,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是否参加复试。逾期不接受复试通知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学校将择优通知其他考生。请务必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四)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按照各招生学院要求准备复试。各招生学院会提前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和具体安排。

四、联系方式

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咨询方式信息一览表
序号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文学院 秦老师 0379-68618259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老师 0379-68618644
3 数学科学学院 陈老师 0379-68618680
4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孙老师 15184416235
5 化学化工学院 陈老师 0379-68618320
6 外国语学院 周老师 0379-68618290
7 体育学院 杨老师 18638865001
8 音乐学院 常老师 0379-68618362
9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张老师 18625971023
10 教育科学学院 王老师 0379-68618382;18211925117
11 学前教育学院 龚老师 15290587175
12 国土与旅游学院 李老师 0379-68618427
13 历史文化学院 李老师 0379-68618630

五、其他

我校未说明或要求的事项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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