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恒
副教授、博士
行政职务:文学院副院长
学术头衔: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河南省青年文化英才
个人简介:
刘恒,山东德州人。南京大学戏剧戏曲学博士,中国社科院文学所博士后。2010年7月起任教于洛师文学院,现为文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研究生导师。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3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3篇。曾获河南省青年文化英才、河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洛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主要教授课程:
《中国戏剧史》《地方戏研究专题》《洛阳“非遗”生态调研》
科研成果:
一、项目:
1.李开先曲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
2.河南戏曲文化传播研究,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主持;
3.豫剧表演艺术与发展豫剧,河南省社科联调研项目,主持;
4.洛阳戏曲文化的传承、发展与利用研究,洛阳市社科规划项目,主持。
二、重要论文:
1. 《戏曲地域文化研究离不开传播学、接受美学视角》,《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4.2(重要核心);
2.《<词谑>的编纂意图、来源及文献价值》,《郑州大学学报》2014.1(CSSCI);
3.《豫剧“红楼戏”述评》,《红楼梦学刊》2014.4(CSSCI);
4.《“百戏”影响中国戏剧的形成发展》,《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8.20(重要核心);
5.《<断发记>版本、流传及作者考辨》,《齐鲁学刊》2013.2(CSSCI);
6.《豫剧电影艺术论》,《戏剧文学》2013.7(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