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委托单位验收,我院以下项目达到结项要求,准予结项,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1日。(公示一周时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文学院行政办公室A8-422狄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379-68618265。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