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李欣颖等57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5年04月01日 10:18

 

李欣颖等57人积极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根据民主测评和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情况,支委会和党委会(或党总支委员会)研究认为李欣颖等57人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同意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现将各位师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广大师生对确定以下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文学院党委反映。

来信来访地址:龙门书院二班号院1117办公室 邮箱:770704885@qq.com

联系人:朱柏帆 联系电话:0379-68618650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