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校发〔2017〕291 号)《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校级评优工作的通知》(洛师学〔2025〕8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审,现将文学院2025届毕业生校级评优工作拟推荐名单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至4月7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实名向文学院学工办反映。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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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负责人: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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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