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校教〔2018〕3号《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专业调整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文学院制定本考核办法。
1.专业加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单独命题,单独组织考试;
2.根据学生情况,成绩本、专科分开排名,择优录取;
3.专业加试分《英语》和《汉语言文学基础》两科,《英语》考查范围以英语基础知识为主,《汉语言文学基础》考查范围以汉语言文学基本知识为主;
4.《英语》和《汉语言文学基础》各100分,《英语》占40%,《汉语言文学基础》占60%,综合得分为最后得分。
5.考试拟在2018年1月27日上午9:00开始,9:00-10:30考《英语》,10:40-12:10考《汉语言文学基础》。考试地点在A8-101教室;
6.学生凭有效证件参加考核,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文学院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