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5-2026学年非毕业生校级评优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5:30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发挥先进典型引导示范作用,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校发〔2025〕66号)《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非毕业生校级评优工作。请各年级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次校级评优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级、2024级、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及其所在学院的教学班集体。(未按时注册者,取消该学年度荣誉称号授予资格。受违纪处分者解除处分后,除国家有特殊规定以外,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二、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先进班集体

三、时间安排

9月15日,学院根据学校正式文件制定工作方案,下发到各班级;

9月16日-9月19日,进行学院各年级评选工作;

9月20日-9月24日,进行学院评审、公示等工作。

四、评选条件

具体见《洛阳师范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校发〔2025〕66号)文件要求。

五、具体开展

个人荣誉称号在学院评定工作程序为:学院公布条件和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总名单,个人主动申报并填写审批表,班主任审核确定候选人,学院班级民主评选,学院研究审核,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职能部门复审、公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先进班集体在学院开展)

学院开展的评优评先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参考学习成绩、量化成绩、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评议、年级及学院评议5大项进行量化先后推荐。

请各班级在①班级个人主动申报②班主任审核确定候选人③学院班级民主评选的环节下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填写附件《文学院2026年度校级评优评先学生申请登记表》。附件在9月18日19点前发至电子邮箱629974515@qq.com。

先进班集体评选等学校具体通知下达后开展。评审期间有任何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反映。

六、监督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9-68618261

监督邮箱:wxyglfwb@163.com

文学院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