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5级汉语言文学第二学士学位班学生刘*宇(学号:250112510)已办理退学手续,原刘*宇受助的国家一等助学金(剩余2个月发放)拟转评给24级汉语国际教育二班石*娟(学号:240124016)。公示时间: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辅导员反映。联系方式:0379-68618650邮箱:2294621633@qq.com文学院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