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发挥先进典型引导作用,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6〕104号)及《洛阳师范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校发〔2025〕66号)的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安排,现开展我院2026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毕业年级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评优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6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4月16日,学院根据学校正式文件制定学院工作方案,下发至各班级;
4月16日—4月20日,进行学院各班级推荐工作;
4月21日—4月24日,进行学院推荐、公示等工作;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遵规守纪诚信。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课程,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与诚信准则,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综合素质全面,引领作用明显。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发挥导向作用。
4.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被确定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等获奖学金的学生。
2.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活动中成绩突出,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直接推荐
在校期间,面对社会突发公共事件,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且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不占用学校指标名额(需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结合实际,根据学院评优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组织领导、工作程序和有关纪律。
2.各班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分配的评选指标评选,不得克扣、拆分指标数。各班级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
3.各班级要严格审查评选资格,特别对学生德育量化成绩等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隐瞒错误或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者,视情节轻重,按校规校纪处理。
4.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严禁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收受贿赂或设置过分附加条件等,严禁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在评选过程中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并接受学生监督。
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老师:郝老师
联系电话:0379-68618884
联系邮箱:haoshuaic@163.com
联系地址:1121育人导师办公室
文学院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