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6届毕业生校级评优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16:39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发挥先进典型引导作用,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校发〔2025〕66号)要求以及《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校级评优工作的通知》具体工作安排,现开展我院2026届毕业生校级评优工作。请毕业年级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评优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6届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

三、时间安排

3月27日,学院根据学校正式文件制定学院工作方案,下发至各班级;

3月27日—4月6日,进行学院各班级评选工作;

4月7日—4月10日,进行学院评审、公示等工作;

4月11日—4月13日,进行系统上报工作;

四、评选条件

具体见《洛阳师范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校发〔2025〕66号)。

五、具体开展

个人荣誉称号在学院的评定工作程序为:学院公布条件和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总名单,个人主动申报并在智慧学工系统中填写登记信息,由班主任审核确定候选人,学院组织班级民主评选,学院研究审核、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职能部门复审、公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在学院开展)

学院开展的评优评先工作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参考学习成绩、综合素质量化、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评议、年级及学院评议5大项进行量化,然后推荐优秀学生。

六、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结合实际,根据学院评优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组织领导、工作程序和有关纪律。

2.各班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分配的评选指标评选,不得克扣、拆分指标数。各班级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

3.各班级要严格审查评选资格,特别对学生德育量化成绩等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隐瞒错误或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者,视情节轻重,按校规校纪处理。

4.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严禁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收受贿赂或设置过分附加条件等,严禁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在评选过程中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并接受学生监督。

七、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老师:郝老师

联系电话:0379-68618884

联系邮箱:haoshuaic@163.com

联系地址:1121育人导师办公室

文学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