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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感动师院人物”和“十佳文明教工”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04-07 14:51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全校师生的思想道德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十届“感动师院人物和“十佳文明教工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挖掘宣传一批拿得出、叫得响和过得硬的“感动师院人物”和“十佳文明教工”先进典型,引领广大师生传递感动、争当最佳,大力营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勤奋学习、勇于开拓、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弘扬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尚,培育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构建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使全校师生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投身学校发展事业,为学校“一个目标两项攻坚三大行动”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凝聚磅礴奋斗力量。

二、活动组织

此次评选活动由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评选范围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足本职,奉献社会,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事迹作为“感动师院人物和“十佳文明教工候选人参选基本条件。其中,“感动师院人物”评选范围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注册学生个人及群体;“十佳文明教工”评选范围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

四、评选条件

(一)“感动师院人物”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人民,忠诚教育事业。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师生中有较大影响。

3.无私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自强不息、奋发学习、努力拼搏为学校发展不辞劳苦、努力拼搏,在工作学习上作出了突出成绩。

4.真诚待人、诚实处事、信守诺言、以信立业,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的发展方向、良好的价值取向和创新的时代精神。

5.尊老爱幼、邻里团结、与人为善、爱护环境,受到社会普遍赞誉和广大师生员工一致好评。

6.在学习、工作期间,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能够用实际行动维护洛师人声誉,展示洛师人的良好形象,传播洛师好声音。

7.人物长期以来恪守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锤炼个人品德,为社会公平正义、道德规范做出突出贡献,引起广泛关注。

(二)“十佳文明教工”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3.无私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自强不息、奋发学习、努力拼搏,在工作学习上做出突出成绩,特别是在我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4.曾获得过校级文明教工,同时近两年来获得过其它校级及以上荣誉。

五、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2023415日前)

1.各单位广泛发动,深入宣传。依照评选条件,深入挖掘本单位的典型人物并确定为选人

2.利用校园网、校报、微信等宣传阵地,发布“感动师院人物“十佳文明教工”人物评选活动启动信息,并陆续报道“感动师院人物”“十佳文明教工”人物候选人的相关情况。

第二阶段:推荐上报(2023425日前)

1.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推荐“感动师院人物”“十佳文明教工”候选人。推荐要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道德要求,突出典型人物道德力量对学校发展的作用;注重基层师生,着力挖掘来自基层的道德楷模;注重新鲜典型,多推新面孔,大力宣传新人、新事、新风尚;注重示范作用,强调典型人物的社会认可和群众认同度。

2.“感动师院人物”候选人名额不限,“十佳文明教工”每个单位限报一人,推荐时需附1500-3000字事迹材料和不超过500字主要事迹介绍(主要事迹介绍用于网络、校报事迹展示和评选)各1,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宣传部电子信箱,联系人:张凡,联系电话:68618027,邮箱chuangjianban2019@126.com

第三阶段:评选表彰(2023530日前)

为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采取评委会评议与网上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

评委会根据网上公众投票结果和评委意见,从候选人中评选出“感动师院人物“十佳文明教工”人物入选者报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并发文表彰。

第四阶段:后期宣传(20236月)

1.广泛利用校报、校园网、公众号等媒体报道宣传“感动师院人物”“十佳文明教工”人物先进事迹,学习和发扬从他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时代精神,激励全校师生扬荣抑耻、弘扬文明。

2.将“感动师院人物“十佳文明教工”人物事迹汇编成册,下发各单位,组织各单位开展学习。

六、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感动师院人物”和“十佳文明教工”人物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评选活动作为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积极主动与党委宣传部对接联系,及时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切实将活动变成全校师生员工赶超先进、接受教育的过程。

二是严密组织,广泛发动。广泛发动、深入动员、认真部署,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师生挖掘本单位的优秀人物、优秀事迹,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参加评选活动,对照评选条件,积极慎重地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推荐过程中要择优推荐、公开公平,使典型真正起到示范、教育作用。

    三是严格把关,按时上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把材料关口,认真组织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材料材料写法可采用通讯文体,但具体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夸大事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三年内申报资格。材料整理完毕后,要及时按要求报送党委宣传部,逾期未报视为主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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