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5-05-28

 

各教学单位:

根据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和洛安防委办提示函〔2025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学校决定于528-530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涉化实验室安全专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检查范围

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食品与药品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和地理与旅游学院的所有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环境秩序:实验室是否堆积易燃物(纸板箱、快递盒、泡沫箱、木板箱等杂物)、旧实验服、废弃的实验耗材(含损坏的试管烧杯等玻璃器皿)等;

2实验室药品管理:全面彻底排查实验室有无过期药品和长时间不用的危化品;存放大量化学品或产生(含自然挥发)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室是否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3气瓶管理:存放位置和固定方式是否合适,气瓶标识是否清楚,是否有状态牌,氢气、乙炔、一氧化碳等危险气体是否安装气体报警装置;

4用电安全:实验室所用插排是否规范固定,加热或发热用电设备周围是否有易燃物;

5通风系统:排查实验室通风系统是否完备。

三、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自查(528-529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专项隐患排查工作,根据以上检查内容,制定检查方案,逐项开展自查,确保检查覆盖每个实验室,不留死角。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持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对无法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实验室气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53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实验室管理科李艳波老师OA邮箱,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成均楼A413北)。

(二)学校检查(530日)

学校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重点实验室进行检查,并对隐患排查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下达《洛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55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