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学期实验室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3-08-30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和运行保障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高效的实验室运行环境,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所列内容,重点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制度、实验室环境安全、实验室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易燃易爆气体及气瓶安全、放射装置及放射源安全、生物安全和实验设备安全等方面。

(二)实验室运行

重点包括实验室运行、实验室秩序、仪器设备运行、实验室防疫情况等。

(三)实验课准备

主要包括实验室卫生、实验耗材购置、实验教学设备准备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学校检查和整改反馈三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9月1日至9月8日)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自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认真填报《实验室检查记录表(实验场所、消防部分、运行情况)》,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请填报《实验室检查记录表(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于9月8日前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成均楼A413北房间),电子版发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李艳波OA。

(二)学校检查(9月11日至9月15日)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

(三)整改反馈(9月18日至9月22日)

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实验室运行不畅、实验准备不充分等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次检查,确保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自查工作,充分保障新学期实验室良好有序运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室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附件:实验室检查记录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