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2026年三年滚动项目库实验室建设类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6-16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建设工作,按照《洛阳师范学院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洛阳师范学院实验室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洛阳师范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请基于教学科研需要和学校重点工作,科学谋划急需建设项目并补充完善2024-2026年实验室建设项目。

一、总体要求

(一)科学谋划,突出重点

项目单位应基于《洛阳师范学院“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本单位发展规划和现实需求,补充、完善、调整2024-2026年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高度重视,充分论证

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广泛调研,确保项目建设具有较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建设场所具备,建设内容明确,绩效度高,项目文本规范,一经批复即可实施。

(三)精准预算,注重绩效

项目单位要根据调研实际,确定与项目建设预期目标和效益吻合度高的资金预算及拟购置明细,确保拟购置明细符合项目所需,项目资金预算细化、可审核(可评估预算金额的合理性)。要合理确定绩效目标,科学设定三级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绩效明确、可考核性强。

二、项目报送程序和时间安排

1.项目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包括分管项目建设副职在内至少3名组员的项目论证小组,进行充分论证,并高质量填报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表和项目申报汇总表,于6月27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PDF版)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张程OA邮箱。

2.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于7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将评审通过的项目推荐入库。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项目库内现有项目如内容没有调整则无需重新论证,但仍需报送。如内容需要调整,拟购置核心设备不得调整,预算明细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5%;如拟购置核心设备改变或预算明细调整比例超过25%,需清除项目库项目并按照新项目要求重新上报。

2.项目单位按轻重缓急和建设年度(2024、2025、2026年)对所报项目进行排序。

联系人:张程 联系电话:68618671

附件1: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表(模板)

附件3:项目汇总表(模板)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