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汛期仪器设备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2-04-26

 

各学院:

根据《洛阳师范学院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汛期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学院要坚持“安全至上、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保障汛期仪器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提高防范意识,加强日常管理

各学院务必要提高防范意识,把仪器设备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汛期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三、做好风险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一)排查内容

各学院要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其存放场所存在的汛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用电安全。要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操作规范,停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关闭电源;当有强雷电发生时,应避免使用仪器设备,并断开电源及信号线路,防止因雷电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2.防倒灌及漏水及时排查顶层、地上一层及地下空间的仪器设备存放环境,防止室内进水。排查房顶漏水、门窗渗水隐患,确保实验室上不漏水、渗水,下不积水、渍水。

3.防潮、防霉。务必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干燥的环境;停用的仪器设备要根据使用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潮、防霉措施。

4.放置要求。可移动仪器设备严禁直接放置在地面上;特殊试剂(如金属钠、浓酸等)要妥善存放。

(二) 时间安排

1.单位排查整改:(4月26日-4月30日)

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分类梳理,填写“2022年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清单”(见附件),并与4月30日之前交至设备管理科(成均楼A123),电子版发送至gzc@lynu.edu.cn邮箱。

2.学校组织检查:(5月3日-5月6日)

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将对各学院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3.不定期检查:(6月1日-9月30日)

学校将根据汛期天气情况,对各学院的防汛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风险排查。各学院要按要求做好排查整改工作,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治的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不能立即整治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治,跟踪落实。

(二)做好值班巡查。各学院在汛期要按学校要求做好值班值守,加强值班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确保通信畅通。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