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和现场调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0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有关要求,为排查实验室隐患,掌握实验室基本情况,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和现场调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安全自查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安全制度,排查安全隐患。

二、现场调研

各单位认真填报《洛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基础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2),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将对照自查情况和统计汇总表对各单位进行现场调研,具体调研时间提前沟通。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中检查项目和检查要点进行逐项自查,并认真填报自查情况记录,对本单位不涉及的检查项目,请在“情况记录”栏填写“无”。

(二)各单位填报《洛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基础信息统计汇总表》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无误。

(三)《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和《洛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基础信息统计汇总表》电子版于4月7日前发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李艳波OA。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2.洛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基础信息统计汇总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