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2-03-23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一切工作都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盯紧安全薄弱环节,切实补齐安全管理短板,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完善学校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梁留科

副组长:赵海彦

成 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保卫处、教务处、科研管理处及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相关工作的首位,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完善学校、二级教学单位、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使用人的四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各二级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明确分管实验室安全的班子成员和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较大的单位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的闭环管理。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隐患整改、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

(二)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

各二级教学单位要根据危险源使用和储存情况,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实验室安全管理或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各单位要明确实验室安全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条件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三)加强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

各二级教学单位要根据危险源实际情况,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实验室,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要建立日周月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记录、设备维护维修记录、大型设备使用记录、安全隐患台账记录等,严格全过程、全周期、可追溯管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应停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方可投入使用。

(四)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机制

各二级教学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凡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病原微生物及携带致病源体的实验动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各种危险源的科研、教学项目,各单位项目申报负责人须对项目进行危险源甄别,如存在风险要主动上报并制定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

(五)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二级教学单位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切实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培养环节中,针对不同学科、专业实验,明确教学大纲和课程内容等工作,加强师资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二是要建立实验人员安全准入制度,要求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先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的必修课课程或培训并进行考核,未取得相应学分或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三是要建立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机制,要定期开展对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确保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研究生导师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导内容。

(六)加强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各二级教学单位要加强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结合消防安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形成完整的应急体系,各级预案或措施要明确应急体系各节点的责任人,并配齐配足应急人员、经费和实验防护用品与装备物资等,确保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保证有效。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要启动应急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七)强化实验室安全环境建设

各学二级教学单位及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实验室安全环境建设,消防设施、强弱电、给排水、通风系统、气瓶与试剂柜、门牌标识、安全信息卡等完好,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和清洁保养,特种设备及安全阀、压力表要按期年检。要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等的采购、保管、使用、处置的安全监管。

(八)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二级教学单位对所属各实验室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隐患整改过程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并保障经费落实;整改实行销号式管理,并举一反三,杜绝出现隐患经整治后又复发的情况,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整立改,整改结果及时报送业务主管部门。

四、组织实施

(一)压实安全责任。各二级教学单位设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组长,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实验室管理人员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整体推进、保障投入、综合协调,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二级教学单位要根据专项行动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台账,加强督导整治。要制定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将实验室安全工作进展、实施成效以及经验做法等,与每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报告一并提交。

(三)加强考核督查。各二级教学单位依照专项行动目标和任务要求,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在考核评价中予以批评和惩处。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把宣传教育作为专项行动抓落实、促成效的重要推力。各二级教学单位可结合国家安全日教育,梳理近年来重大实验室安全事故,开展警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同时,加大对各类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