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0-11-16

 

各教学单位:

近年来,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不断加强,实验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提升了教育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在实验室工作领域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增强实验室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鼓舞广大实验室工作者参与到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实践活动中,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0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直接服务于学校实验教学科研活动、承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任务的各学院(部)。

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各学院(部)从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的在岗人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教学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等。

二、评选条件

(一)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级实验室安全及环保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本年度未出现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2.实验室建设及管理成效显著。根据发展实际,有科学的实验室发展规划且积极组织力量参与实施。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落实情况好。

3.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计划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发展要求并经过充分论证。建设项目执行效率高、执行质量好,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执行。

4.仪器设备完好率及使用率高、实验耗材使用台账完整清晰,积极整合资源,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共享效果明显。

5.实验教学科研支撑服务能力突出。实验教学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任务饱满,信息化应用效果好。能够满足和完成科研任务与技术水平需求,成绩显著。

(二)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实验室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效果好。

3.在下列某一或几方面具有显著成绩或贡献较为突出者:

(1)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具有创新意识和先进管理理念,实验室整体工作成效显著;

(2)在实验教学工作中,对于改革实验教学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实验教学效果良好,获得师生好评,或编写较高水平的实验教材;

(3)在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功能开发、共享共用和维护保养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实验装置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5)在大型贵重精密仪器使用操作方面,具有高超技术,获得师生或同行认可和好评。

三、评选名额

学校评选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5个,每个相关学院(部)推荐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限1名。

四、评选安排

请各学院(部)按照以上评选要求,于2020年11月28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成均楼C214),电子版发至实验室建设科王瑞OA邮箱。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组织评选,综合申报材料、现场考察、日常检查等方面,确定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对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颁发“洛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牌匾;对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颁发“洛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评选结果作为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