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引导各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大学生就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豫教高〔2019〕787号),实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和创新创业教育)立项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类别及数量
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和创新创业教育)计划立项数量50项。根据课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遴选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原则上重点项目不超过10项、一般项目若干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挖掘就业创业课程和实践活动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大学生就业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就业创业课程与教材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改革等高校就业创新创业教育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就业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开展深入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选题要具有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方案可行,能取得预期教改成果。
(二)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或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项目申请人填写立项申请书,报至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由学校研究提出推荐项目,经内部公示后,按要求报省教育厅。各高校要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遴选机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项目质量。
请各高校于2019年12月11日之前,以学校为单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送至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A507室(郑州市郑东新区相济路与文苑南路交叉口),同时上报材料电子版一份(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和创新创业教育)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和创新创业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校推荐公示文件(各1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1式3份,按序装订成册)。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限额及要求
(一)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益,实行限额申报,每所本科院校报送数量不超过2项,专科院校报送数量不超过1项。
(二)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个人单独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各高校项目推荐应和本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工作做好对接,统筹安排,严禁同一负责人和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形式进行多头申报。
五、项目评审及管理
(一)专家评审。省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以会议评审方式确定立项名单。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
(二)立项公布。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省级就业和创新创业教改项目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立项的省级就业和创新创业教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批准公布。
(三)项目管理。省级就业和创新创业教改项目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省教育厅对省级教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联系人:李玉伟 钱鹏俊
电子邮箱:857277356@qq.com
联系电话:0371-61179399,65798638
附件:1.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和创新创业教育)立项指南
2.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和创新创业教育)立项申请书
3.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4.《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填报事宜说明
2019年11月21日
上一条:创新创业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