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浏览量:246 日期:2019年09月29日 19:39

一.各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二.坚持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各类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知识学习者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新生进入实验室以及新上岗的实验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从事实验工作。

三.严格遵守易燃、易爆、有毒以及放射源等危险品的管理制的安全使用规程。剧毒药品必须存入保险柜并由两名专人保管。危险品仓库要牢固、安全并设专人负责,其他人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进入。

四.遵守安全用电规程,严禁违章用电。实验室中同时启用的电器设备总负荷不准超过本室的电路负载能力。严禁私自拆改实验室电路和电器设备。要保持各种设施的完好,出故障时要及时修复,不准带故障工作,做到人走关水、断电、熄灭火源,杜绝事故隐患。

五.任何人不准在实验室从事与本室业务无关的工作,不准在实验室留宿。

六.实验室的门窗要安全可靠,安装的报警装置应保持灵敏准确,节假日期间应重点防护。

七. 灭火器材要配置合理,效能可靠。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知识的培训,以便掌握消防知识及各类灭火器材的适用范围及使用方法,并能及时正确处理各种突发性的火灾事故。要定期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进行检修和校验。

八.各实验室应指定一名安全员,切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旦事故发生,要及时向主管部门、保卫部门、实验设备管理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