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要素,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为加强对教材选用与评估工作的管理,保证选用教材的质量,结合我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1.教材内容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符合社会人才培养的需要。
2.教材选用必须以质量为标准,在有利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前提下,体现“优”、“新”原则。教材选用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高质量的优秀、新版教材应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的要求,符合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取材合适,富有启发性,有利于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
3.作为地方普通高校,教材以“选用”作为基本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校企合作开发一些应用技术类、实验类课程教材或自编讲义。
二、教材选用的具体要求
1. 教材选用范围涉及正式出版的纸质教材、电子类教材以及校内印刷讲义。包括:教学用书、参考书、辅导书、习题集、实验(实习)指导书以及多媒体课件等。选用的教材一方面要较好地体现本学科的内在科学逻辑,恰当反映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外在联系,另一方面要反映本学科的新进展和新成果。
2. 教材选用要实施精品战略,把优秀获奖教材、规划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对象。所开设的本科必修课程均应优先选用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国家级和省部级获奖教材等。
3.教材内容应与时俱进,保持先进性、前瞻性。发展迅速和应用性强的课程的教材要及时更新,在保证教材相对稳定性的前提下,应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或修订的教材。理工类专业使用近三年出版新教材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50%。
4.学院应做好教材建设规划,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编写和出版有特色、高品质的课程自编教材。校内自编教材的选用是教材选用中的重要环节,要以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注重质量和特色。
5. 本科专业主要课程及公共基础课程所使用的教材,原则上择优选用统编教材。确实没有统编教材的课程,经研究报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可以自行组织编写讲义。
6.每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某些课程确因教学改革需要增发辅助教材(如教学用书、参考书、辅导书、习题集等)的,必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各系审核研究后报学院审批。
三、教材选用的基本程序
1.课程主讲教师充分收集教材信息,根据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及要求,按照课程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比较择优,提出拟选教材意见(包括一种首选教材和一种备选教材)。
2.系主任召集本教研室教师集体讨论,对主讲教师推荐选用的教材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审批,确定后的教材选用计划由教学秘书汇总后报教材科。
3. 教材选用计划一经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2-3年),不得随意改动,更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而更换教材版本。确因课程计划调整和教学内容更新,选用的教材不再适应课程教学的需要时,须经学院审批后,重新选用教材。
4. 教材由教材科统一向供书商或出版社征订。
四、选用教材的评估
1.教材评估是学校教材建设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内容。教材评估旨在保证优秀的、高质量的、有特色的教材进入课堂,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2. 凡学校本科各专业选用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教材(包括纸质教材、电子教材及多媒体课件)均应进行教材质量评估,其中公共基础课、各专业主干课程所选用的教材要进行重点评估。以促进所选教材更为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3.每学期课程结束后,组织任课教师对本课程选用的教材进行集体评价,评价结果由各系存档,并作为下一学年教材选用的重要依据。对于内容陈旧、教学效果欠佳、反映不好的教材,不得再继续使用。另一方面,每学年至少要进行一次面向学生的教材适用性问卷调查,以全面掌握各门课程教材使用状况,及时对不适用教材进行更换,保证教材使用质量。
4.不定期组织检查学生购买及使用教材的情况,如发现教师擅自指定、发放教材选用计划以外的教材,要查明原因,并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5. 教材评价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进行:
(1)教材内容的深度与广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富有启发性,利于能力培养。
(2)教材内容的科学性:理论论述科学、准确,与实际联系紧密。
(3)教材的先进性:及时、准确反映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与文化成果。
(4)教材内容的表达水平: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图表科学、严谨、规范。文字通畅、生动、可读性强,适合学生的阅读水平。
(5)教材印刷装订质量:印刷质量好,装订规范。
(6)教材价格:教材价格适宜。
6.学院教材评估主要依据学生对教材质量的评价意见、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意见及教材使用教师的意见等进行综合评议。
7.教材评估结果向全院公布。原则上,综合评议得分较低的教材不得再进入课堂。
上一条:食品与药品学院课堂教学规程
下一条:食品与药品学院教师备课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