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品应指定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仓库应有明显警示标志,严禁烟火。
2.未经许可非保管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品仓库,进库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火源及其它影响安全的物品进入。
3.危险品入库,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并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灭火方法分类存放,强氧化剂不得直接放在木质家具上。
4.有毒蒸气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后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应将瓶塞严密封闭,放置在阴凉通风处。
5.遇水燃烧、怕冻、怕晒的危险品,应按相应规定存放。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库房,需安装相应的通风设施,夏季要有降温措施,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0℃度。
6.毒害品存放在坚固的保险箱内,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
7.盛装压缩气体的钢瓶,要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验。
8.对储存的危险品,保管员要定期检查,防止变质、自燃、爆炸等事故发生。
9.危险品应根据使用情况适量领取。剧毒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等必须详细注明用途、数量等,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领取危险品、剧毒药品时,须2人同时到场,并严格履行签字制度。
10.使用剩余的剧毒药品、易爆炸物品等应及时退还危险品仓库,并进行登记。废弃物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11.学生使用危险品、剧毒物品时,教师应讲清安全操作方法,并进行详细指导。
12.管理使用危险品、剧毒药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