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教工党员中选拔优秀人员参与发展党员的培养工作。学生党员的培养人由一名学生党员和一名教工党员组成。
2.教工培养人可以是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等。
3.确定培养对象后开一次培养人会议,分配培养对象。
4.学生每季度写一篇思想汇报上交学生党支部存档,同时以书面或面谈方式向培养人汇报思想状况。
5.培养对象培养期一般为一年,在成为发展对象前进行一次培养人交流会议,讨论是否将培养对象转为发展对象。如果两名培养人都同意,则按期转为发展对象;如果两名培养人意见不一致,可以向学生党支部书记反映,视情况决定是否转为发展对象。
6.培养对象转为预备党员的支部会议,教工培养人如果不能参加会议,须提前提交一份对培养对象的材料说明。材料中介绍培养对象一年中的表现情况,培养过程的基本说明和是否同意发展其为党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