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工作安排的通知》,按照《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院政学〔2008〕159号)中《洛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个人量化考核成绩优秀;总成绩(指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考试考核成绩和个人量化成绩的总和)和专业成绩均列本年级专业第一名”。结合我院实际,符合申请条件的有:2012级生物科学2班孙瑞琪、2014级生物科学2班李方玲、2014级生物技术班周李燕等3名同学。
经生命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评定,最终确定推荐孙瑞琪、李方玲两名同学为生命科学学院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9月30日—2015年10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2156389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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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