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按照《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院政学〔2008〕159号)中《洛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国家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评选范围内(年级专业)第1名”的条件,结合我院实际,符合评审条件的有:2014级生物科学2班董晓芳、2015级应用生物科学班郭树娟、2016级生物科学1班李遥函等3名同学。
经生命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评定,最终确定推荐董晓芳、李遥函两名同学为生命科学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送至学院302副书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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