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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17-2018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相关说明
日期:2017-09-09 00:00 (阅读:)

一、困难学生认定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在籍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定时间

9月9日-9月20日

三、评定原则

1、实行主动申请的原则。所有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提交书面申请(纸质申请书一份)和其他相关材料。并根据各班级安排,及时交由班级负责人处,未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

2、认定资格的有效期为一年,此次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均需重新提交《洛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状况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开放式原则。困难学生库采取开放的原则:

(1)不做比例限制。在有利于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前提下,我院根据实际,不对入库人数和比例限制;

(2)保持公开透明。必须经常保持库内学生名单和人数的公开透明。必要时在保证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可将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状况统计表》在院系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另外,评定过程如采用公开投票的方式的,必须现场进行票数统计并公布投票结果。杜绝私下操作、事后统计和公布结果的做法。

(3)能进能退,随时修正。由突发情况造成的新困难学生,提出申请后经全年级或班级85%以上的学生表决同意的可随时入库。库内学生满足出库条件的要及时移出库外并通报全班。

四、评定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书1份,并按要求提交《洛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状况统计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如不能及时上交,请向班主任老师说明情况,并于学院统一公示前,上交材料)。

2.班级民主评议。由辅导员、各班级班主任和全体班级成员在班级内部公开民主评议。并现场公布唱票结果,根据学校“班级85%以上的学生表决同意的”要求,确定入库人选。

3.各班级将入库名单上报学院。在班级民主评议进行后,将班级确定的入库名单上报到学院202室邓翼翔老师处。

4.学院统一进行公示。将各班级入库信息汇总后,学院将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最终确定入库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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