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学院实验室安全使用规范

2024年10月14日 10时52分作者: 浏览量:

学前教育学院实验室安全守则

1、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员负责本实验室安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2、安全测试合格的师生方可进入实验室。

3、严禁将食品带入实验室。

4、谨防触电,不用湿手接触电器。

5、实验结束后立即断水、断电,关闭门窗。

6、实验室的电源、消防器材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以便随时启用。

7、注意防火,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8、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睡觉,禁止放置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

9、实验室严禁打闹、追逐,严禁穿露趾鞋、短裤进入实验室。

10、实验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各类记录。

学前教育学院实验室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不准穿拖鞋进入实验室,注意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2、严格的按照仪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仪器;

3、实验室内不准使用明火,就座后不得随意来回走动,以免触碰电源、电缆等;

4、实验时若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如:有异味、冒烟等)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拨掉电源插头,并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遇到此类情况,实验者不得擅自处理、或不报告就擅自更换仪器,否则后果自负;

5、实验完毕,要关闭设备的电源、关好门窗、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打扫卫生;

6、实验者还必须服从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