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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编辑: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7日 00:00


教办师〔2015〕166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市、县和有关高等院校要认真研究《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2号)(见附件1)精神,深刻领会2015年“国培计划”重大改革精神,以新的精神指导和统筹安排本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

二、“国培计划(2015)——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主要面向乡村教师,除了部分项目全省统一安排外,其他项目原则上以县为基本单位实施。在加强监管评估的基础上,对于积极申报承担我省“国培计划”任务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新的精神要求,须进一步整合校内外培训资源,加强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强化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质量,我省有关要求和条件另行通知。同时,请各有关高校填写高等院校网络研修支持服务能力建设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

三、各市、县要按照文件要求,遴选符合“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实现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和电教等部门整合,县财政足额落实本级培训专项经费,学校按不低于公用经费5%列支培训经费”条件要求的县,填报河南省2015年“国培计划”项目县申报计划表(见附件3)。

四、各市、县要对本地乡村教师队伍现状进行全面细致调研,摸清乡村教师(乡镇及乡镇以下学校、村小、教学点)的数量和结构,掌握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路径和实际情况,明确乡村教师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找准乡村教师发展短板,以县为基本实施单位,分类分层分科做好培训规划,科学设计培训项目。

五、各市、县要从乡镇及乡镇以下学校、村小、教学点教师的实际需要出发,遵循“国培计划(2015)”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全面推行混合式培训,培训管理重心下移,突出地方教育部门的主体责任,培训院校(机构)与地方协同申报、实施与管理,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立乡村教师培训团队,多模式激发参训动力,实现乡村教师培训常态化和信息化等为着力点,自下而上按需进行项目规划设计,提出2015年“国培计划”安排的项目建议清单。

六、各市、县要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入乡村学校、村小和教学点,召集参训教师座谈会,认真倾听基层教师意见,深入了解一线教师在项目设计、培训形式、对象选拔、时间安排、培训内容、培训专家等方面的需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河南省乡村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4)、《2015年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设置、需求信息表》(附件5)和《2015年河南省“国培计划”培训项目意见建议表》(附件6)。

相关材料和表格请于4月3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纸质版需加盖公章)。联系人:李社亮,联系电话:0371-69691697,邮箱:393026840@qq.com,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邮编:450018。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2.高等院校网络研修支持服务能力建设情况一览表

3.河南省2015年“国培计划”项目县申报计划表

4.河南省乡村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5.2015年河南省“国培计划”参训教师需求信息表

6.2015年河南省“国培计划”培训项目意见建议表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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