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部门概况 > 正文

实践教学科职责
2019-11-20 12:06:36  

1.负责全校实践教学的运行与管理,规划与改革;组织制订、修订实践教学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见习、实习、研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师范专业学生顶岗支教和援疆支教;

3.负责全校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规划,组织各学院做好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师范类专业负责“校外名师进课堂”和“双导师”的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年论文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实践教学相关的评优评先工作;

7.负责组织参加师范专业类教学技能比赛;

8.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的评选、推荐与管理工作;

9.负责 “大地明师”研习班的教学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实践教学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和相关资料的建档、归档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邮 编: 471934
电子邮箱: xcb@lynu.edu.cn
帮助
建议采用ie8以上
chrome、firefox、Safari 5+浏览器
360、腾讯浏览器采用极速内核
版权所有
洛阳师范学院
豫ICP备10005974号
媒体
校园微信
校园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