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正文

师范类专业证明办理流程
2024-01-04 14:31:42     (点击: )

一、受理部门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受理范围

因求职就业、申请教师资格证等原因,相关单位要求开具师范类专业证明的在校生或已毕业学生。开具时,学生须提供相关单位对于师范类专业要求的通知、文件等材料。

三、办理流程

(一)在校生填写“洛阳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证明(在校生)”(模板见附件1),由所在学院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学生本人持证明及学生证、身份证到教务处(成均楼C205)复核并办理盖章事宜。

(二)已毕业学生填写“洛阳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证明(毕业生)”(模板见附件2),由专业目前所在学院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学生本人持证明及毕业证、身份证到教务处(成均楼C205)复核并办理盖章事宜。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出具委托书(本人签字),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并提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本证明仅用于证实学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不作他用。

附件【附件2-洛阳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证明(毕业生)模板.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证明(在校生)模板.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邮 编: 471934
电子邮箱: xcb@lynu.edu.cn
帮助
建议采用ie8以上
chrome、firefox、Safari 5+浏览器
360、腾讯浏览器采用极速内核
版权所有
洛阳师范学院
豫ICP备10005974号
媒体
校园微信
校园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