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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6-06-23 10:50:34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健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6〕169 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省级“专创融合” 特色示范课程结项验收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我校获批立项的全部河南省本科高校 “专创融合” 特色示范课程,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二、省级课程结项条件

所有申请本次结项的课程,须全部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1.课程建设参照混合式课程建设标准,课程至少已经开设2个学期,且教学效果良好;

2.结项报告中有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3个以上或者编写创新创业教材或著作一本;

3.积极组织课程开设班级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并在上述两项活动中至少取得1个省级以上奖项。

三、工作安排

1.课程负责人于7月15日前在质量工程平台完成结项材料的上传工作;

2.教务处 课程中心于7月16日—17日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 7 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 2/3),出具校内验收意见;

3.校内评审通过的课程,由教务处 课程中心统一汇总材料,于 2026年7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评审。课程负责人须于2026年7月30日前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评审服务系统”(https://jgxm.haou.edu.cn)提交电子版《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

四、材料报送

(一)线上系统提交材料(学习通质量工程平台)

1.《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鉴定结项书》(Word版,见附件3);

2.课程整体建设佐证材料合集(带完整目录,合并为单个PDF);

3.《省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结项汇总表》(可编辑 Word版,见附件4)。

(二)纸质报送材料

学校验收通过后,各课程负责人需提供鉴定结项书(附件3)、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各一式一份,结项汇总表(附件4)。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纸质材料省里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

团队 / 课程内容变更的,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5);

咨询联系方式:马老师 联系电话:15038507959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

2.省级“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待结项项目名单

3.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鉴定结项书

4.省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结项汇总表

5.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教务处 课程中心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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