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结合,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附件2)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运行模式调整方案
自2024年7月起,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已进行调整,目前实行“随时征集、高校立项、高校结题、分级认定”的管理模式。
(一)项目征集: 由“逐月征集”调整为“随时征集”。符合项目参与条件的企业可随时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项目平台”)提交项目指南,项目指南经审核符合要求后,通过项目平台动态发布。
(二)项目立项:由教育部公布立项结果调整为高校确定立项项目。教师申请企业项目、企业进行项目遴选、校企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等流程须通过项目平台进行,项目立项结果由高校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并通过项目平台备案后生效。
(三)项目结题:由教育部公布结题验收结果调整为高校发布结题验收结果。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由高校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高校审核企业验收结论后,发布本校的结题验收结果。
(四)项目认定:对于当年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教育部组织开展项目认定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从所在省份高校报送的已结题项目中,认定不超过20%的项目作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同时在认定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项目中,遴选不超过50%的优秀项目推荐至教育部。教育部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优秀项目,组织开展项目认定并公布“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二、申报方式
(一)教师、学生可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
(二)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
3.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高校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确定申报意向后填写《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审核通过后填写《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4)并签字盖章。
(二)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盖章。请以学院为单位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jyk2020@126.com,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审核后盖章。
(三)项目负责人上传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平台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申报书扫描件。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申报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四)协议签订。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与企业协商签署合作协议,协议中应该明确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资助金额、资助形式、资金到款时间、项目周期、项目预期成果、验收标准和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协议内容含糊不清、缺少必须明确的内容或无实质性资金资助的,为无效协议,学校不予推荐。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高校管理员立项审核确认。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洛阳师范学院用印审批登记表》(附件5),经学院、教务处、法律事务中心审核后至成均楼A306盖章。
联系人:王德涛
联系电话:68618071,邮箱:jwcjyk2020@126.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成均楼C205
附件:
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3.高校申请书模板
4.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汇总表
5.洛阳师范学院用印审批登记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