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项目组: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167号),学校组织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022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6号),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88号);
2.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2021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1〕489号),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3〕334号)。
以上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所在学院提出意见后报教务处。
二、鉴定结项条件
鉴定结项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号)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及改革目标和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尤其是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鉴定结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三、鉴定结项方法
1.本次项目鉴定工作由学校组建项目鉴定委员会,聘请专家组织鉴定。
2.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
四、工作要求
1.材料报送。各项目需提交《鉴定结项书》一式8份,主要成果佐证材料(需有目录页码)一式2份,《鉴定结项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式1份。《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
同时,请各项目提前准备汇报材料(ppt形式),每个项目汇报时间5分钟以内。项目鉴定会议拟于8月中旬召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项目上述材料请于8月6日16: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成均楼C205),电子版(含汇报ppt)同步发送至邮箱:jwcjyk2020@126.com。所有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
2.项目变更
(1)根据项目管理办法,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非因调离、退休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如有上述因素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参与人员调整不得超过2人,一般项目不得超过4人。项目主持人须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经学校及参与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2)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并填写《变更审核表》,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申请变更的项目请将上述材料于7月2日前交至教研科。
联系人:王德涛、卢晓莉,电话:68618071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2.参加鉴定结项项目名单
3.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4.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5.项目鉴定结项书
6.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