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充分发挥教学示范引领作用,表彰成绩卓著的一线教师,根据《洛阳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洛师政发〔2023〕18号)(附件1),现开展2024年度学校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奖项设置
评选不超过5名教师,奖励按照《洛阳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执行。
三、评选条件
申报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应满足下列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良好口碑。
2.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近五年连续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教学理念先进、方法得当,教学过程能融入课程思政、体现学生中心,教学效果优良,近五次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等级均为良好以上,其中至少两次考评等级为优秀。所教授课程达到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要求。
4.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竞赛、指导学生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近五年,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下列教学成果两类以上:
(1)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材奖1项以上。
(2)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1项以上。
(3)省级以上课程建设项目1项以上。
(4)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两篇以上。
(5)省级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
(6)省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以上。
(7)省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标兵等教学类荣誉称号1项以上。
(8)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
5.无违反师德师风问题或其他违规违纪现象,近五年无教学事故。
四、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校长任委员会主任,主管教学副校长任副主任,成员为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负责人、校教学督导专家组组长及教学单位相关专家等。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评选程序
(一)教学单位推荐
教师依据教学质量奖评审条件自愿申报,填写《洛阳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奖申报表》(附件2),提交教学成果材料和课程质量材料。教学成果材料为申报人获得的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课程质量材料为《洛阳师范学院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要求提供的材料,课程质量材料中的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见附件4。
教学单位成立教学质量奖评选组织,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后将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作为候选人向学校推荐,并填写本单位候选人汇总表(附件5),连同候选人的申报表、教学成果材料、课程质量材料一并报送至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二)学校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对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按教学成果条件进行排序(教学成果计分方法见评选文件),取前10名作为初评候选人,并对初评候选人进行公示。
(三)学校初评
学校组织开展初评候选人课堂教学观摩活动,每位初评候选人课堂教学的时间为20分钟,由专家组给出成绩。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课堂教学观摩活动成绩(60%)+近五年学生网上评教成绩(40%)为初评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在80分以上者作为终评候选人,并对终评候选人进行公示。
(四)学校终评
学校组织开展终评。终评候选人的最终成绩由初评成绩、课程质量材料评审成绩和教学成果评审成绩组成(课程质量材料评审计分标准见附件3),三部分的权重为4:3:3,三部分合计得分为终评候选人的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终评候选人的成绩排名评选出不超过5名教学质量奖拟获奖人选,提交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对教学质量奖评拟获奖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五)结果审定
校长办公会对拟获奖人选进行审议,确定教学质量奖获奖人选,并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六、材料报送
12月5日前,教学单位将教学质量奖申报表、教学成果材料、课程质量材料及本单位候选人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课程建设与管理科,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machunya17@163.com,邮件命名方式为“教学单位+教师姓名”。
教学成果材料和课程质量材料纸质版分开装订,制作封皮、目录。两项材料中的重复性成果须分别提供。
联系人:马春亚 电话:68618584
教务处 课程中心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