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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1-19 11:56:01     (点击: )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2024〕2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学基础地位,结合教育“十四五”规划、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规划和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引导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聚焦人才培养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教研结合、坚持实践检验、坚持整体推进,持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过程管理,培育一批标志性优秀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和类别

(一)立项范围

2024年省级教改项目,我校教师可申报本科高等教育类、思政课类、就业创业类3个类别。

省级教改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发展能力、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24年河南省高校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为《立项指南》)。

(二)立项类别

本次教改立项分重大、重点、一般三类。

三、申报限额

(一)本次我校申报名额如下:

1.本科高等教育类申报基础名额13项,其中1项用于支持2023年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请相关单位(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教办高〔2023〕440号)组织符合条件教师申报。

另有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单列名额1项,仅限获奖项目指导教师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请相关单位(新闻与传播学院)组织符合条件教师申报。

2.思政课类申报名额3项。此外,省高校思政类名师工作室负责人、参加第三届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的教师、“牢记嘱托学思想挺膺担当建新功”主题宣讲活动特等奖的教师指标单列,不占用学校名额,请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符合条件教师申报。

3.高校就业创业类申报名额2项。

(二)各教学单位申报时,本科高等教育类项目每个单位最多可申报3项(不含指标单列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项目选题原则上应在《立项指南》范围内,《立项指南》条项均为选题内容的大方向,不是具体项目名称。申请者不应直接使用《立项指南》中的某一条项作为具体的研究题目,应参考《立项指南》,根据学校和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申报项目。

(二)类别要求

申报项目时,应按本科高等教育类、思政课类、就业创业类三个类别,分类填报。三个大类之间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在项目建设完整周期内到达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

2.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

3.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4.已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研究课题不得重复申报;上一轮申请延期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和其他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在确保研究时间、研究精力的前提下方可申报;2024年度已立项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5.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四)工作要求

1.本次申报以教学院部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非教学单位人员应按学科专业及研究领域在相应院部申报,并占用其申报名额。

2.各教学单位要在校级教改立项建设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遴选,经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3.各单位要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过硬。

五、材料报送

(一)项目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至所属教学单位:

1.《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其中,“推荐序号”、“学校推荐意见”暂不填写。提交word电子版。

2.校级教改立项文件(或立项证书)。提交pdf电子版(文件名以主持人+立项编号命名,例如“张三2023XJGJ001”)。

3.相关性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扫描)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扫描)件。请按顺序整理,加封面、目录,整理为一个pdf文档提交。

(二)各单位做好审核把关,组织专家论证,确定推荐项目,由单位负责人在《2024年省级教改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和《省级教改项目申报专家论证意见统计表》(附件4,以下简称《统计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申报电子材料请按如下要求整理报送:

1.每个项目的《申请书》(word)、校级立项文件(pdf)、相关证明材料(pdf)和《统计表》(含有签章的pdf扫描件)放入一个文件夹,以申请人命名;

2.各项目文件夹与《汇总表》(word及含有签章的pdf扫描件)一起放入本单位文件夹,以“单位名称+省教改申报”命名。

3.上述材料最迟于2024年1月31日17:00前报送至邮箱:jwcjyk2020@126.com,未按时报送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晨、卢晓莉,电话:68618071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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