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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河南省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2024-01-10 15:07:02     (点击: )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教办基〔2024〕5号),为充分发挥专家对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决策咨询、实践指导和教学研究等方面作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省教育厅经研究拟组建首届河南省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现将专委会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构成

专委会委员由教育行政、教研人员、中小学校、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熟悉教育政策,深刻理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乐于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服务,能够保证时间参加专委会各项工作;

4.学术思想端正,专业能力过硬,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在基础教育教学领域(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等学科领域)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领域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广泛的影响力

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为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研究人员原则上为教授(研究员)三级及以上岗位。普通高中省级学科基地(一级)负责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河南省实验室、中学生“英才计划“实施高校的知名科学家优先推荐。

5.身体健康,具备承担专委会工作的能力和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0 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推荐程序

1.择优推荐。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学校遴选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学校推荐专家名额为2—3名。

2.审核公示。省教育厅成立遴选工作组,在各地和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审核推荐人员信息,遴选专家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3.正式聘任。公示期满后,由省教育厅统一聘任并颁发聘书。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择优推荐,宁缺毋滥。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人,应组织拟推荐专家人选填写《河南省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河南省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并做好审核把关,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专家推荐表》(附件1)请务必使用彩色照片,“本人所在单位(部门)推荐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市级教育部门(有关高校或单位)推荐意见”请勿填写。《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盖章。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请于2024年1月15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成均楼C205),同时发送word电子版至邮箱:jwcjyk2020@126.com,逾期不再受理。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赵晨、卢晓莉,电话:68618071


教务处  

2024年1月10日

附件【附件1.河南省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河南省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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