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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3-12-18 15:59:42     (点击: )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洛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洛师政发〔2022〕23号)和学校工作安排,本年度将继续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计划

2023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包括高等教育、教师教育、课程思政3个类别,高等教育类下设通识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研究项目。立项总数为100项左右,其中,高等教育类50项左右(含通识教育专项10项),教师教育类20项左右,课程思政类30项左右。

二、申报条件

(一)选题要求。项目选题应聚焦当前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和富有创新性、针对性的题目,深入系统开展研究与实践。选题应按照《2023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要求,确定研究题目和内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以教学院(部)为单位。鼓励申报跨教学单位、跨专业合作项目。已列入校级及以上教科研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2)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在研校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本次不得主持申报新的课题。

(3)项目主持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科学比对没有明显创新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凡存在弄虚作假、同题兼报等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严肃处理。

3.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是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的前提条件。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并做好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以及前期指导,严格把关,确保项目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过硬,研究计划切实可行,研究成果具有实践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洛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并提供前期成果材料。

2.各教学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遴选,对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整合,择优向学校推荐。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项目管理

校级教改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计划开展项目研究,做好项目开题并按时提交阶段检查材料与结项验收材料。教学单位要履行好管理职责,加强对本单位在研项目的指导和督促,并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确保项目研究按期完成。

五、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人将《立项申请书》及有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装入文件袋(申请书封面复印粘贴在文件袋正面),提交至所属教学单位,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word格式)和支撑材料(pdf格式)。

2.各教学单位组织审核、遴选,填写《2023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各单位申报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整理报送至教务处(成均楼C205),所有电子材料汇总后打包发送至邮箱,邮件命名为“教学单位名称+2023校级教改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报送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下班前,逾期不再受理。

电子邮箱:jwcjyk2020@126.com

联系人:赵晨、卢晓莉,联系电话:68618071

附件:

1.2023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

2.洛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23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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