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成员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3〕28号)文件精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拟成立河南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委员会专家人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专家指导委员会是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的专家组织,在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对全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服务,是我省教育领域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专家队伍。
专家指导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专家委员组成,每届任期4年,届中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化情况可进行调整。
二、工作职责
(一)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委托,对我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重要决策进行前期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指导我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等,组织开展经验总结和交流,推动学科建设;
(三)定期开展全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状况调研、监控和监督检查,形成评估分析报告;
(四)组织国家安全教育的科学研究以及教学实践成果的评审和鉴定。开展国家安全教育骨干培训工作;
(五)承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委托的关于国家安全重大课题研究和专项工作任务。
三、推荐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事业,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二)业务素质过硬。长期从事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咨询和研究,熟悉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政策要求,学术造诣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三)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个别资深专家不受此限制),身体健康,有意愿、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
(四)积极支持工作。各单位要积极支持教指委的工作,并为委员提供参加委员会工作的必要保障。委员每年能义务承担1-2次教指委赋予的工作任务。
四、推荐办法
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各单位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其中主任委员应为长期从事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咨询和研究的教师以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党政领导;专家委员应为从事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的一线教师,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中有意愿、有相关专业背景能力和水平的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学校择优确定推荐人员,并将推荐材料汇总上报。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认真组织填写《河南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于7月28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表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jyk2020@126.com。
联系人:赵晨、卢晓莉
联系电话:15737923980 18817738169
教务处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