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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的通知
2022-12-23 17:24:12     (点击: )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下学期教学图书的及时供应,保障优质教材进课堂,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洛阳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有关要求,坚持“凡选必审,质量第一,适宜教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教材选用管理工作。

2.凡是“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涉及到的课程,必须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各单位要按照最新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附件2)选用相关教材,确保应用尽用。

3.坚持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其中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优先选用内容前沿、技术手段先进、特色鲜明的新教材,及时淘汰过时落后教材。

二、工作要求

1.应充分考虑各专业分类建设规划要求,在满足上述教材选用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优先选择使用与对标专业相同的教材。对标专业选择请参考附件3。

2.各基层教学组织应根据教学需要提出教材初选名单;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专家对备选教材进行审读,重点就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用性提出审读意见;各教学单位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进行政治把关。对新增教材、自编教材、境外教材的选用应认真组织论证、审查,实施严格、规范的选用程序。选用的新增教材须填写《新增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4);自编教材须填写《自编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5);境外教材(含外文原版教材、国内引进版权影印本、中译本)须填写《境外教材选用推荐表》(附件6)。向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推荐课程需要使用的新增教材、自编教材、境外教材,均须提交样书1本,样书由教学单位先准备好,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各教学单位如实、准确填写《洛阳师范学院教材选用情况审批表》(附件7)、以及《教材征订计划表》(附件8)。附件4-8表须由各教学单位党委、各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定,教学单位负责人(正职)签字、盖章,并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到邮箱:jwcjck2022@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4.教材选用结果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教材选用情况涉及后续“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材管理服务平台”信息上报以及今后专业和课程的评估工作,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测,所有数据必须一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动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三、《教材征订计划表》填写说明:

1.“ISBN号”按照2023年春季教材征订计划表要求的格式填写(必须为13位,中间不能有横杠和斜杠)。

2.“出版社名称”填写前后保持一致。

3.“征订册数”老生按照每个班级实际所用数量填写。

4.“使用班级”每行只能填写一个使用班级,并前后保持一致。

5.表中各栏目务必按照要求填写完整,不得遗漏。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教材征订数量统计时,教学单位须组织学生签署“自主购买协议”一式两份,可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代签,下学期开学后由教学单位收齐一起报送教材管理科,现场盖章后由教学单位带回一份留存;

2.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学选用及征订工作,准确统计学生教材选用情况,确保2023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

2.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已出版“马工程”教材

目录

3.对标专业选择参考

4.新增教材选用审批表

5.自编教材选用审批表

6.境外教材选用推荐表

7.教材选用情况审批表

8.教材征订计划表

教务处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2023年春季教材选用及征订通知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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