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指导意见》(校发〔2019〕107号)要求,确保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21年予以经费资助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实施单位(见附件);
2.其他组建有卓越教师班等卓越人才班(以下简称“卓越班”)的学院。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主要内容为2021-2022学年各相关学院的卓越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达成、培养方案优化、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培养过程实施、校企协同育人、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与成效。学校将根据检查情况择优予以经费支持。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学院对卓越人才培养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学年卓越人才培养工作总结(卓越人才培养的举措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1000字以内)。
2.卓越班人才培养方案(应区别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章制度等。
3.师资配备情况(提供教师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单位、承担课程、指导学生人数等信息)及教学资源建设情况。
4.学年卓越班课程开设及考核情况(通过学校教务系统打印课表、成绩单。未在教务系统安排的,参照其格式自制表格,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学年卓越人才培养活动开展情况(提供活动记录、新闻报道、照片等佐证材料)。
6.学年卓越人才培养成果(提供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著作、主持或参与教科研项目、行业企业实践实训、考研录取情况等佐证材料)。
7.卓越人才培养经费使用情况(2021年予以资助的学院须提供)。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于7月2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成均楼C2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jyk2020@126.com。
联系电话:68618071
教务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