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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教材使用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2-04-27 14:28:39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高等学校教材使用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2〕195号,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教材使用情况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教学单位2021-2022学年开设课程所使用的全部教材信息。坚持“谁选用谁负责”原则,由课程开设单位填报所选用教材的使用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教材使用情况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年报工作,客观真实采集相关数据,确保填报数据全面准确、真实有效、无虚假遗漏,按时保质完成报送任务。

2.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教材使用情况填报注意事项》(附件2)要求,认真填写《2021-2022学年教材使用情况数据表》(附件3),同时将《2021-2022学年教材使用情况报送工作承诺书》(附件4)经相关人员签字、加盖公章扫描后,和附件3一起于5月10日下班前发送至jwcjyk2020@126.com

联系人:赵晨 联系电话:68618071

教务处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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