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22号,附件1)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做好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查看《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附件2),根据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需求,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并组织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进行注册申报。
二、注意事项
项目申请人须在平台注册账号。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及操作方法参见《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附件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附件4)。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请项目申请人务必在2021年1月30日前完成平台申请提交,同时填写《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由教学单位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jwcjyk2020@126.com备案。如欲了解项目最新进展,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及申报平台首页通知,项目申报咨询可发邮件至cxhz@moe.edu.cn。
联系电话:68618071
教务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