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各公费师范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促进师范生就业,请相关单位认真查看《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 5 号)(附件1),请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落实,提前做好工作开展准备。
为做好后期认定准备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要求,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教育教育部文件规定,统计填报本校培养的符合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情况报表(见附件2),于 2020 年 11 月 1 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考试管理科(以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报送,邮箱:jwc_ksk@163.com)。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