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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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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8日     作者:纪委办公室     浏览量:

洛师纪〔2017〕3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学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校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现予以印发,请监督、贯彻执行。

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一)组织协调责任

1.全面贯彻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向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落实校纪委向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报告工作制度。

2.协助学校党委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个人,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

(二)作风建设责任

3.坚持重要时间节点及时下发通知或编发廉政提醒短信,严明作风建设规定和纪律要求。抓住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

4.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形成有力震慑。

5.坚决查处侵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效能低下和权钱交易等作风问题。

(三)制度建设责任

6.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7.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情况责任制,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四)监督检查责任

8.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纪律规定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以及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9.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学校党委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年中检查和年底考核。重要事项和问题处置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0.建立健全岗位责任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干部人事、职称评审、招生录取、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不断推进权力的规范运行。

11.积极推进学校各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执纪问责责任

12.对落实学校决策部署不力、履职尽责不力,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3.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明审查纪律,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查办时限。完成上级信访转办件、督办件。

14.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问责处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移送司法等方式,不断增强执纪审查的综合效应。

(六)廉政教育责任

15.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重要岗位、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形成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16.对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7.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七)自身建设责任

18.加强校纪委、监察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师生监督,带头纠正“四风”,敢于担当,主动履职,做到忠诚可靠、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19.加大对校纪委委员、基层纪检委员的日常管理与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校纪委委员、纪检委员的作用,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合力。

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印发

责任编辑:陈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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