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部门:
2018年,校工会在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和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校行政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充分发挥教代会和工会职能作用,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会员的积极性,校工会决定在“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分工会”、“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工会工作者”。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分工会
总指标控制在基层工会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二)优秀工会会员(入会在一年以上)
各分工会按照会员人数8%的比例评选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1)。
优秀工会工作者
评选范围为校工会专职干部、分工会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共计49人(候选人名单见附件5)。各分工会按照候选人总数三分之一的比例,推选优秀工会工作者16人。
优秀工会会员和优秀工会工作者原则上不能重复评选。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绩、择优推荐的原则。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工会
1.本单位党政重视支持分工会工作,分工会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团结和凝聚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及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和谐作贡献。
2.工会组织机构健全,工会工作效果好,有相应规章制度,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及设施,活动经费有保障,工会经费使用透明、科学合理;“教工小家”建设成效显著。
3.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师德建设、“三育人”及教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
4.积极组织参加校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经常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认真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分工会工作,工作成效显著,工会组织受到广大教职工拥护。
(二)优秀工会会员
1.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贡献较大。
2.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并能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受到职工群众的好评。
3.善于做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团结动员教职工为学校发展献计出力。
4.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协助工会干部开展工作。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
1.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2.热心工会工作,熟悉工会业务,在组织工会会员开展各项活动中体现出较强的组织能力。
3.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反映教职工的呼声,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4.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乐于助人,顾全大局,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评选程序
(一)先进分工会
各分工会撰写上报总结材料,在分工会主席会议上汇报交流(PPT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现场进行民主推荐,确定入选后填写先进分工会申报表,报校工会审批。
优秀工会会员
基层群众推荐,分工会研究决定后,填表并报校工会审批。
优秀工会工作者
各分工会在推荐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校工会汇总研究决定后,由候选人填表申报。
五、评选要求
(一)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把推荐先进和优秀的过程,变成一个总结的过程,学习的过程,提升的过程。
(二)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既总结工作情况,又具有示范引领作用。集体材料、个人材料字数分别不低于1000、500。
(三)请于2019年4月12日前把先进分工会总结材料、“优秀工会会员”申报表的纸质稿送至成均楼A407工会办公室(电子稿发至邮箱lynugh@163.com),逾期视为弃权。
附件:
1.洛阳师范学院2018年度优秀工会会员名额分配表
2.洛阳师范学院2018年度“先进分工会”申报表
3.洛阳师范学院2018年度“优秀工会会员”推荐表
4.洛阳师范学院2018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
5.洛阳师范学院工会工作者名单
洛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