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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 《洛阳师范学院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1 00:00:00   浏览:

    洛师工〔2018〕28号

    洛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印发

    《洛阳师范学院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的

    通 知

    教代会各代表团、各分工会:

    现将《洛阳师范学院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洛阳师范学院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

    第一条建立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是发挥教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落实教代会职权的一种重要形式。为保证我校教代会代表巡视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河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豫教工字[2012]12号)和《洛阳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洛师发〔2012〕28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教代会代表巡视是指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由校工会组织教代会代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现场巡视检查的一项工作。其目的是通过调查研究、信息交流、现场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形式,督促职能部门改进工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学校和谐发展。

    第三条巡视工作的原则

    (一)服从、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的原则。

    (二)有利于提高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原则。

    (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群众路线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条巡视工作的内容

    (一)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

    (三)学校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学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或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情况。

    (六)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七)落实校(院)务公开的情况。

    (八)学校党政委托或指定的事项。

    第五条巡视计划的安排

    (一)教代会代表巡视采取定期巡视与不定期巡视的方式进行。

    (二)学校工会应将教代会代表巡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当年巡视工作的主题,经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工会应组织不定期教代会代表巡视:

    1.学校党政委托或指定的事项。

    2.有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代表联名提议和要求。

    3.有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代表团或工会联合提议和要求。

    4.其他确有必要组织不定期教代会代表巡视的情况。

    (四)巡视活动视学校实际情况,每年度至少安排一次。

    第六条巡视工作的组织

    (一)教代会代表巡视工作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工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巡视组组长由学校相关领导担任。

    (三)巡视组可下设若干巡视小组,小组长由工会副主席或熟悉业务的代表担任。

    (四)每次参加巡视工作的成员由教代会代表组成,可邀请部分专业人士参加。

    第七条代表巡视工作的程序

    (一)提出巡视主题。根据本制度“第五条”提出巡视主题和计划,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二)成立巡视小组。选派具有较强责任心、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调查、分析、综合能力的人员担任巡视组成员。

    (三)培训巡视人员。通过学习培训,明确巡视内容、重点、方法、注意事项等,提高巡视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现场进行巡视。巡视工作采取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组织座谈、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和材料等形式进行。

    (五)写出巡视报告。由巡视小组汇总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写出巡视纪要或巡视报告。

    (六)反馈巡视情况。由巡视组组长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巡视情况,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巡视情况及工作建议。

    第八条巡视工作纪律

    (一)参加巡视的代表要从学校大局和教职工的根本利益着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任务,在不干扰学校和部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巡视组成员应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保守工作秘密,客观反映真实情况。

    (三)巡视组成员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遇到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汇报。

    第九条被巡视部门的义务

    被巡视部门应积极配合巡视工作组工作,高度重视巡视工作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修改和解释。

    洛阳师范学院工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总目标的决议
    下一条:关于印发《洛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