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师工〔2016〕18号
洛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关于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
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中国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构建学校工会服务职工工作体系,不断推进工会援助服务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根据学校党政和工会工作部署,结合“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16年年终工作安排”意见,校工会就做好2016年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活动作出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下旬至2017年春节前。
二、慰问对象
1、因工负重伤、重大疾病、大手术住院、突发灾难、单亲家庭或其他家庭严重困难的教职工。
2、优先考虑因伤因病、突发灾难致困的劳模、教授、骨干、学术带头人。
三、活动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工作,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统筹安排,把该项工作与单位其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主动、求实、不遗漏。
2、做好本单位困难教职工的摸底、调查工作,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把真正困难教职工排查出来。
3、各分工会根据排查出来的困难职工情况,区别对待,属于一般困难的,由各分工会根据情况予以适当资助;属于特别困难的,填写《洛阳师范学院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活动申请表》后,于2016年12月10日前报送校工会(《洛阳师范学院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活动申请表》从校工会网页下载)。
4、校工会将上报的困难教职工汇总,于2016年12月底前,及时召开工会委员会,研究讨论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活动名单以及慰问金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或由校工会领导,或有分工会党政工负责人在“双节”期间进行走访慰问。
四、注意事项
1、2016年度获得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的教职工,一般不再纳入本次年度困难教职工慰问范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除外。
2、如果困难家庭是我校双职工,由其中一方通过所在单位工会申报。
3、近年曾经获得过困难补助的教职工,如确实长期困难,可隔年申请。
附件:洛阳师范学院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活动申请表
洛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12月1日
附件:
洛阳师范学院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活动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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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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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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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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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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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 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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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救助原因: 申请人(签字): |
所在分工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校工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实际救助 |
资金_______元 |